山西蓝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公正性声明

公正性声明


       山西蓝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为独立法人单位,具有为社会开展检测业务的法律地位和能力,能够独立对外行文和开展检测服务,将竭诚为客户提供科学、准确、可靠的检测服务。为保证检测工作的客观、独立,保证检测质量和数据的公正性,特声明如下:


       1) 山西蓝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参与监测活动的监测人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 建立防范和惩治弄虚作假行为的制度和措施,监测人员恪守职业道德,对客户秉持中立的态度,诚实守信开展检测活动,确保其出具的监测数据准确、客观、真实和可追溯性,并对其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采样与分析人员、审核与授权签字人分别对原始监测数据、监测报告的真实性终身负责。


       3) 检测工作中优先使用国家、行业、国际标准方法和其他被证明是可靠的方法,严格按照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客户指定的其他标准的有效版本进行检测,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


       4) 检测活动和结果不受行政干预的影响,所有人员自觉抵制经济利益的诱惑或其它有碍公正性的干扰;公司领导对检测结果不干扰、不施压,保证检测业务工作不受任何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杜绝商业贿赂。


       5) 公司及其人员不得与其从事的检测活动以及出具的数据和结果存在利益关系;不得参与任何有损于检测结果判断的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不得参与和检测项目或者类似的竞争性项目有关系的产品设计、研制、生产、供应、安装、使用或者维护活动。


       6) 本检测机构所属法人单位的其他部门还从事环保新技术开发等活动,本检测机构的各项活动不受其他部门的影响,独立开展检测活动,保持其独立和公正。


       7) 对客户提供的技术资料、检测结果等予以保密,维护客户的知识产权和经济利益;公司全体员工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漏在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不盗用、不发表与客户送检样品有关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