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静乐县兴达选煤有限公司技改180万吨/年洗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等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静乐县兴达选煤有限公司技改180万吨/年洗煤项目
建设单位:
静乐县兴达选煤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含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0年5月6日-2020年6月2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疑问或投递意见。
联系人:辛幸
联系电话:19834525202
附件:1.
/images/file/20200506101815001500.docx (验收报告表)
2.
/images/file/20200506101819421942.docx (专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