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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水县新建杏园幼儿园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2021-04-21 01:38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第42号令)等相关规定,现将《沁水县新建杏园幼儿园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报告名称:沁水县新建杏园幼儿园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沁水县教育局
公示内容:沁水县新建杏园幼儿园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
公示时间:2021年2月26日-2021年3月5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疑问或投递意见。
联系人:贾鹏丽                  联系电话:18734448506
沁水县新建杏园幼儿园地块位于晋城市沁水县定都村东南侧,东侧紧邻沁东线;南侧紧邻书香苑小区;西侧距定都村58m;北侧紧邻定都村居民建房。地块面积为11940m2(约17.91亩),本地块目前为农用地,现地块计划开发幼儿园,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中小学用地(A33),为第一类用地。
本次调查共布设7个(1个为对照点)土壤采样点。共采集土壤样品15个(含现场平行样3个),送检土壤样品14个样品(含现场平行样2个),本地块土壤检测指标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规定的基本项目45项,另加测pH值、石油烃(C10~C40)、有机氯农药(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滴滴涕、P.P’-滴滴滴、P.P’-滴滴伊),共计53项。
检测结果表明:该调查地块内土壤中检出污染物有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共计7种,所有检出污染物均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的第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因此在当前地块利用方式下,地块内土壤中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风险较低,在人体可接受范围内。
综上所述,沁水县新建杏园幼儿园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且满足地块规划用地要求,无需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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