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2020-02宗地(拟建房地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2021-04-22 10:23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第42号令)等相关规定,现将《文水县2020-02宗地(拟建房地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报告名称:文水县2020-02宗地(拟建房地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公示内容:文水县2020-02宗地(拟建房地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1年4月22日-2021年4月27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疑问或投递意见。
联系人:山西桂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994828180
文水县2020-02宗地(拟建房地产地块)位于文水县凤城镇,北侧紧邻堡子村;东侧紧邻学府雅苑小区;南侧紧邻狄青大街与文水中学相对;西侧紧邻滨河东路,西侧距离文峪河60m。地块面积66495.91m2。用地类型为建制镇和工矿及居民点用地,现状为农用地、荒地和临时建筑用地。现本地块规划为GB50137规定城市建设用地中的居住用地(R),属于第一类用地。
本次调查共布设17个土壤采样点(地块内16个土壤采样点+地块外1个对照点),根据样品现场感官判断、土壤样品快检结果和土层分布情况,共采集土壤样品64个(含8个平行样);送检土壤样品31个(含8个平行样)。土壤所采集样品检测项目为(GB36600-2018)表1中规定的基本项目45项,表2中有机氯农药(硫丹、氯丹、七氯、六氯苯、灭蚁灵、六六六(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p,p′-滴滴滴、p,p′-滴滴伊、滴滴涕)、氰化物、二噁英、石油烃(C10~C40),以及不在GB36600-2018中的锌、苯酚、氟化物、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苝、pH,共计69项。检出污染物20项,其中,16项(砷、镉、铜、铅、汞、镍、氯甲烷、甲苯、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氰化物、石油烃(C10-C40)、二噁英)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的第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4项(荧蒽、苯并(g,h,i)苝、氟化物、锌)均符合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要求推导的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因此在当前地块规划利用方式下,地块内土壤中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忽略。
本次调查共布设8个弃土采样点(与土壤采样点位位置重合),共采集弃土样品9个(含1个平行样);送检弃土样品9个(含1个平行样)。弃土所采集样品检测项目为(GB36600-2018)表1中规定的基本项目45项,表2中有机氯农药(硫丹、氯丹、七氯、六氯苯、灭蚁灵、六六六(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p,p′-滴滴滴、p,p′-滴滴伊、滴滴涕)、氰化物、石油烃(C10~C40),以及不在GB36600-2018中的苯酚、氟化物、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苝、pH。共计67项。检出污染物17项,其中,14项(砷、镉、铜、铅、汞、镍、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石油烃(C10~C40)、氰化物)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的第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3项(荧蒽、苯并(g,h,i)苝、氟化物)均符合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要求推导的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因此在当前地块规划利用方式下,地块内弃土中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忽略。
综上所述,该项目地块满足地块规划用地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