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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徐县清徐中学校新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2022-06-28 10:19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第42号令)等相关规定,现将《清徐县清徐中学校新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报告名称:清徐县清徐中学校新建项目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清徐县清徐中学校
公示内容:清徐县清徐中学校新建项目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与结论)
公示时间:2022年6月28日-2022年7月4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疑问或投递意见。
    联系人:郝璐                     联系电话:18103578263
    清徐县清徐中学校新建项目地块位于清徐县白石河北、平泉路南,总面积 81337.34 m2(约 122 亩)。地块东侧紧邻现状清徐中学和农田,南依白石河, 北靠平泉小区,西部为农田和村民建筑,东侧为农田;地块中心经纬度为, 112.343432°E,37.626513°N。该地块原土地利用类型为农用地和村集体建设用地,拟变更为中小学教育用地(A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八条(一),为防治土壤污染,保障学校工作人员、学生和公众健康,清徐县清徐中学校委托山西百达润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报告主要内容与结论:本次调查共布设土壤采样点位13个(包括1个地块外对照点),共送检土壤样品31个(包括1个对照点土壤样品),其中包括3组现场平行样。土壤检测指标为:GB36600-2018中土壤的45项基本项目、石油烃(C10~C40)、氟化物、氰化物、有机氯农药、苯酚、氨氮、多氯联苯、甲基叔丁基醚、pH。设置地下水监测井3个,共采集检测地下水样品4个,包括1个平行样。地下水检测指标地下水监测指标为常规项13项(pH、氯化物、硫酸盐、挥发酚、耗氧量、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硫化物、氨氮、氟化物、氰化物)+土壤45项基本项目+特征污染物:石油烃(C10~C40)、甲基叔丁基醚。检测结果显示,土壤样品检出污染物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标准限值和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要求计算的筛选值;地下水检测结果常规指标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超标,其他指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IV类水质标准值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的相关标准。
风险筛选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物、地下水特征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国家或地方的有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筛选值)及地下水相关标准限值,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后续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针对本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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