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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仁市景秀文博苑建设项目地块(怀2022-18号)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2022-07-11 09:08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第42号令)等相关规定,现将《怀仁市景秀文博苑建设项目地块(怀2022-18号)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报告名称:怀仁市景秀文博苑建设项目地块(怀2022-18号)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朔州市景秀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怀仁市景秀文博苑建设项目地块(怀2022-18号)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
公示时间:2022年7月11日-2022年7月15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提出疑问或投递意见。
联系人:李和昕            联系电话:13190411393
怀仁市景秀文博苑建设项目地块(怀2022-18号)位于怀仁市怀善西街南侧,地块南至南七里寨村居民区,西至景秀文博苑三期住宅小区,东至文景園住宅小区和南七里寨村居民住宅,地块面积28362.54m2,合42.54亩。本地块原用地类型为农用地(面积28331m2,包括旱地、水浇地、田坎)及建设用地(面积32m2,农村宅基地),原权属单位为怀仁市云中镇东关村和南七里寨村。根据怀自然资发〔2021〕292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本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居住用地,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八条等法律法规,防治土壤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朔州市景秀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山西蓝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本次调查共布设12个土壤采样点位(含1个对照点)和9个堆土采样点位。根据样品的现场感官判断、土壤样品快检结果和土层分布情况,送检土壤样品32个(含4个平行样)、堆土样品10个(含1个平行样)。监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表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的基本项目(45项)和表2中有机氯农药(硫丹、氯丹、七氯、六氯苯、灭蚁灵、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p,p′-滴滴滴、p,p′-滴滴伊、滴滴涕)、石油烃(C10-C40),以及不在GB36600-2018中的氟化物、硒、pH,共计60项。检出污染物共计9项,其中砷、镉、铜、铅、镍、汞、石油烃(C10-C40)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氟化物、硒满足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推导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因此,在当前地块规划利用方式下,地块内土壤和堆土中的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忽略。
本次调查共布设4个地下水采样点位(含地块外1个对照点),送检地下水样品6个(含2个平行样)。监测项目包含常规项(pH、氯化物、硫酸盐、挥发酚、耗氧量、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硫化物、氨氮、氰化物、氟化物)、重金属、VOCs、SVOCs、石油烃(C10-C40)、硒共计60项。检出污染物15项,其中氯化物、硫酸盐、耗氧量、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硫化物、氨氮、镉、六价铬、铜、镍检出值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Ⅳ类水水质标准限值;石油烃(C10-C40)检出值未超出《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氟化物检出值超标,主要由于区域水文地质原因,基岩山区地下水氟元素在盆地中心富集,且土壤的盐碱化和蒸发作用使氟含量偏高。此指标不属于此次调查识别的特征污染物且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使用。因此,在当前地块规划利用方式下,地块内地下水中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忽略。
综上所述,本地块满足地块规划用地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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