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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德县义门镇荣家沟村1号地块、2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2022-10-24 10:15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第42号令)等相关规定,现将《保德县义门镇荣家沟村1号地块、2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式如下:
报告名称:保德县义门镇荣家沟村1号地块、2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保德县义门镇人民政府
公示内容:保德县义门镇荣家沟村1号地块、2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4日-2022年10月31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疑问或投递意见
联系人:董国威            联系电话:18735569293
保德县义门镇荣家沟村1号地块、2号地块位于保德县义门镇,总面积93623.12m2,其中1号地块69762.12m2,2号地块23861m2。原土地利用类型为旱地和草地,目前地块已开工建设,土地已完成平整,住宅主体结构均已建设完成。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农村宅基地,属于居住用地(R)。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第三节建设用地,第五十九条、《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八条等法律法规,为防治土壤污染,保障工作、居住人员的健康,保德县义门镇人民政府委托山西蓝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本次初步调查共布设16个土壤采样点位(含1个对照点)和3个堆土采样点位。根据样品的现场感官判断、土壤样品快检结果和土层分布情况,共送检土壤样品39个(含5个平行样),堆土样品3个。
土壤检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的基本项目(45项),表2中的石油烃(C10-C40)、有机氯农药(硫丹、氯丹、七氯、六氯苯、灭蚁灵、六六六(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不在GB36600-2018中的多环芳烃(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苝)、氟化物、pH、锌、锰。共计67项。
土壤样品中检出污染物10项,砷、镉、铜、铅、汞、镍、氟化物、石油烃(C10-C40)、锌、锰。其余检测指标在所有送检样品中均未检出。检出项目中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检测结果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氟化物、锌、锰检测结果均满足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推导的一类用地筛选值。
堆土检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的基本项目(45项),表2中的石油烃(C10-C40)、有机氯农药以及pH。共计58项。
堆土样品中检出污染物7项,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其余检测指标在所有送检样品中均未检出。检出项目中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检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所述,该地块满足地块规划用地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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