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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川县2022-06号地块(阳光小区二期)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2022-12-19 08:24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第42号令)等相关规定,现将《陵川县2022-06号地块(阳光小区二期)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报告名称:陵川县2022-06号地块(阳光小区二期)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宏轩瑞达置业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陵川县2022-06号地块(阳光小区二期)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9日-2022年12月23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提出疑问或投递意见。
联系人:和赞                  联系电话:18842491843
陵川县2022-06号地块位于陵川县崇文镇仕图苑社区东,东侧为阳光扶贫移民小区,北侧和西侧为山地,南侧为阳光扶贫移民小区和山地,地块面积2822m2,合4.23亩。本地块原用地类型为林地(有林地)和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采矿用地),拟变更为住宅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第三节建设用地第五十九条以及《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一),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据此,宏轩瑞达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山西蓝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本次调查共布设土壤采样点5个,包括地块内4个,地块外1个对照点。根据样品现场感官判断和土层分布情况,共送检土壤样品9个(含现场平行样1个);监测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表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的基本项目(45项)和表2中的石油烃(C10-C40)以及不在GB36600-2018中的pH、氨氮、氟化物指标进行检测,检测指标共计49项。
土壤样品中检出污染物9项,分别为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氟化物、氨氮,其它污染物所有送检样品中均未检出,其中7项(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氟化物、氨氮满足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推导的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
因此,在当前地块规划利用方式下,地块内土壤中的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忽略。该地块满足地块规划用地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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