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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荣县2022033号宗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2023-06-15 09:43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第42号令)等相关规定,现将《万荣县2022033号宗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报告名称:万荣县2022033号宗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万荣县自然资源局
公示内容:万荣县2022033号宗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
公示时间:2023年6月15日-2023年6月21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提出疑问或投递意见。
联系人:竹林青                  联系电话:18700941204
万荣县2022033号宗地位于万荣县荣河镇,占地面积 582.63m2(0.8739 亩)。本地块原土地利用类型为其他农用地、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原土地使用权人为荣河镇荣河村。本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教育科研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第三节建设用地第五十九条以及《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一),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万荣县自然资源局委托运城市诚惠房地产评估规划有限公司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次调查共布设4个土壤采样点,其中1个为地块外对照点,根据样品现场感官判断、土壤样品快检结果和土层分布情况,共采集送检8个土壤样品(含1个现场平行样)。检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表1的45项基本项目(重金属、VOCs、SVOCs),表2中的石油烃(C10-C40)、有机氯农药(硫丹、氯丹、七氯、六氯苯、灭蚁灵、六六六(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p,p′-滴滴滴、p,p′-滴滴伊、滴滴涕),以及不在 GB36600-2018 中的 pH、氟化物,检测指标共计58项。土壤样品中除pH外检出污染物9项,分别为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氟化物、灭蚁灵。其中8项(砷、镉、铜、铅、镍、汞、石油烃(C10-C40)、灭蚁灵),检出结果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氟化物检出值满足根据 HJ25.3-2019 推导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因此,在当前地块规划利用方式下,地块内土壤中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 忽略。该地块满足地块规划用地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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