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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峙县2019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17号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2024-10-08 11:11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第42号令)等相关规定,现将《繁峙县2019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17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式如下:
报告名称:繁峙县2019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17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繁峙恒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繁峙县2019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17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4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疑问或投递意见
联系人:董国威            联系电话:18735569293
繁峙县2019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17号地块位于山西省忻州市繁峙县丰泽园小区北侧,彩璟路东侧,红坡路西侧京昆线南侧。地块总面积12966.69m2。本地块历史上一直作为农用地使用,2016年改种杏树。本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第三节 建设用地,第五十九条、《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八条等法律法规,为防治土壤污染,保障工作、居住人员的健康,繁峙恒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山西蓝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本次初步调查地块内共布设土壤点位6个,在地块外布设对照点1个;送检土壤样品12个(含2个平行样)。土壤监测项目包含GB36600-2018中表1中的基本项目45项,表2中的石油烃(C10-C40)、有机氯农药,不在GB36600-2018中的氨氮、氟化物、pH。共计55项。
除pH外土壤样品中检出污染物9项,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氟化物、氨氮。其余检测指标在所有送检样品中均未检出。土壤的pH范围为8.3~8.46。
在第二阶段调查的所有检出项目中,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氟化物、氨氮满足根据HJ25.3-2019推导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所述,该地块满足规划用地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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