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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徐县金川小学校扩建区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2022-11-14 09:06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第42号令)等相关规定,现将《清徐县金川小学校扩建区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报告名称:清徐县金川小学校扩建区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清徐县教育科技局
公示内容:清徐县金川小学校扩建区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4日-2022年11月18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提出疑问或投递意见。
联系人:和赞            联系电话:18842491843
清徐县金川小学校扩建区域地块位于山西省清徐县徐沟镇北关村,整个调查地块由四部分区域组成,地块整体西至金川初级中学校和清徐县徐沟镇人民政府,北至海唐金州小区,南至金川路、东至农用地,地块总面积31059.95m2,合46.59亩。目前地块使用权属为清徐县北关村村委会集体,计划由政府征收,然后划拨于清徐县教育科技局,目前正在进行征地划拨流程。本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教育用地,属于建设用地中第一类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中小学用地(A33)。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八条等法律法规,防治土壤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清徐县教育科技局委托山西蓝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本次调查共布设22个土壤采样点位(含1个对照点)。根据样品的现场感官判断、土壤样品快检结果和土层分布情况,送检土壤样品59个(含7个平行样)。监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表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的基本项目(45项)和表2中有机氯农药(硫丹、氯丹、七氯、六氯苯、灭蚁灵、六六六(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p,p′-滴滴滴、p,p′-滴滴伊、滴滴涕)、石油烃(C10-C40)、多氯联苯(总量),以及不在GB36600-2018中的氟化物、pH、锌、锰、甲基叔丁基醚,共计63项。检出污染物共计10项,其中砷、镉、铜、铅、镍、汞、石油烃(C10-C40)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氟化物、锌、锰满足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推导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因此,在当前地块规划利用方式下,地块内土壤中的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忽略。
本次调查共布设3个地下水采样点位,送检地下水样品4个(含1个平行样)。监测项目包含常规项(pH、氯化物、硫酸盐、挥发酚、耗氧量、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硫化物、氨氮、氰化物、氟化物)、土壤基本项目45项、石油烃(C10-C40)、锌、锰、甲基叔丁基醚,共计62项。检出污染物17项,其中氯化物、硫酸盐、耗氧量、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硫化物、氨氮、氟化物、砷、镉、六价铬、铜、镍、锰检出值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Ⅳ类水水质标准限值;石油烃(C10-C40)检出值未超出《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因此,在当前地块规划利用方式下,地块内地下水中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忽略。
综上所述,本地块满足地块规划用地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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